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印发《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市首个有关封山育林的行政性法规,有助于巩固和提升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荒山绿化三年行动造林成果。
《办法》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封山育林的范围和原则、职责分工和经费来源、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护林员的选配和主要职责,以及封山育林区内禁止从事的放牧、烧荒、采石等6类活动和相关法律责任。
济宁市将2024年作为《办法》宣传年,通过新闻宣传、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制定奖励激励政策,创树典型,对在封山育林宣传和管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济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已将《办法》宣传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重点督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