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上,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治忠对学习贯彻新《森林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在学习领悟上下足功夫。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新《森林法》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林草部门普法的重点,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省林草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在宣传发动上下足功夫。要充分利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学习新《森林法》。结合重要节点,如植树节(3月12日)、正式施行日(7月1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进学校、进林区、进农村,使广大林草工作者和林农群众尽快熟悉新《森林法》,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造林绿化的意识。
三是要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上下足功夫。要尽快对涉林涉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研究梳理,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推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出台,修订《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启动配套政策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是要在依法行政上下足功夫。要按照新《森林法》的要求和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统筹发挥好森林公安职能,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请示汇报,构建林业和草原执法新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