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颁发《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实现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及林权证、经营权证、受益权证“三证保障”。
《生态资源受益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政府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受益权的法律凭证,允许继承、转让、交易。柳溪村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的“两山银行”,将农户零散低效的山场、旱地、农田、水域等生态资源入股存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给农户《生态资源受益权证》,使农户的生态资源变成“两山银行”的固定存款。目前该村9个村民组211户农户全部领到了《生态资源受益权证》。
宣城市在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中,不断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规范做好试点村农户生态资源的流转、评估、公示、登记工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金融机构,量身定制推出配套金融产品,为试点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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