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生效实施。
《条例》共11章76条,推动成都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高标准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条例》明确,成都市依托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天府绿道、天府蓝网以及全域公园体系等构建山水林田湖城为一体的生态基础,突出生态管控、生态修复、生态治理,实施增绿筑景、增花添彩、拆墙透绿、综合造绿、严格管绿。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3%,森林质量逐年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林荫路推广率不低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