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印发《银川市关于培育扶持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试行)》《银川市林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探索“以林养林”新举措,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
《银川市关于培育扶持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激励、引导、培育更多新型绿化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不断扩大全市林业生产规模,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各类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参与生态建设,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壮大经果林产业发展,积极融入林业碳汇交易。建立多样化扶持办法,对新型绿化经营主体依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助、补偿,做好林权确权登记、贷款融资、森林保险购买引导,做好林业产业技术支撑服务,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银川市林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各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完成,设立市、县两级林区改造专项资金,稳步推进林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林区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林分结构合理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林业产业取得成效。该方案在森林质量提升、培育林产发展基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银川市还将开展优秀绿化经营主体、优质特色林果示范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对优秀经营主体和示范基地给予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