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继续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要对自然保护地开展隐患排查,保护地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地内的旅游设施、巡护设施、交通道路、办公住宿房屋和在建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增强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在重点部位设置提示警示牌,教育引导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做好安全防护;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值班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收集传递信息、处理和排除隐患,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和采挖野生植物、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区景区管理机构采取精准务实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