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正式批准监利市、公安县、鹤峰县、云梦县、应城市为2020年湖北省森林城市。至此,湖北已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1个、省级森林城市36个。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多年来,我省林业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创建森林城市,其目标是在城市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建设城乡一体、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国在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湖北省森林城市需由湖北省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湖北省绿化委员会、湖北省林业局授牌。
据省林业局介绍,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其中包括生态廊道、城市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岸绿化、道路绿化、休闲游憩地可达性、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护、义务植树等36项硬性指标。我省创新提出梯次“创森”理念,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并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延伸,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共建”机制,增绿扩绿步伐显著加快。近10年,全省直接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超千亿元,建成森林城镇193个、绿色示范乡村5560个,形成城乡一体化生态格局。
森林城市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目前,我省有8个城市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10个城市正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据悉,“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加快湖北长江森林城市群、汉江森林城市群建设,推进高水平的全域绿化,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湖北日报)
下一篇:端午“小长假” 草原游热度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