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1987)74号批准并转发《林业部关于发展林产工业问题的通知》,决定由林业部牵头,组建全国性的林产工业协会。
2. 1988年2月26日林业部林人字(1988)98号报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申请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报告》。
3. 1988年1月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筹备组挂靠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组长:杨德山。
4. 1988年3月11日国家经济委员会(1988)143号《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批复》,批准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5. 1988年7月29日林业部林函产(1988)134号《关于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征求会员并为协会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的函》。
6. 1991年8月19日国家民政部以:社团字第0454号,社团代码:50000375-0,批准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登记注册。
第一届理事会
7. 1991年11月1日林产协〔1991〕4号《召开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8. 1991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一届理事会有团体会员205名,出席大会代表55名,选举蔡延松副部长为名誉理事长,刘之杰为理事长,秘书长:李泽兴。讨论通过了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章程。高德占部长到会祝贺并发表讲话。
9. 1991年12月31日协会向林业部报林产协〔1991〕6号《申请批准协会成立分支机构—10个专业委员会的报告》。
10. 1992年2月14日林业部办公厅以厅办字〔1992〕16号《关于同意设立咨询部和人造板等十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11. 1992年8月13日协会向民政部报林产协〔1992〕10号《上报我会咨询部组成的请批报告》。
12.1996年5月22日协会以林产协〔1996〕5号向民政部报《关于成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胶合板专业委员会的报告》。
13.编写《中国改革开放十四年来林业的辉煌成就》中林产工业篇,参与《林产工业“八五”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参与编写《中国林业年鉴》和《中国经济年鉴》,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第二届理事会
14.1996年10月8日协会以林产协〔1996〕15号报林业部《关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理事会换届工作的请示报告》。
15. 199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常务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成员80名,常务理事20名,选举李育才副部长为名誉理事长,朱元鼎当选为理事长,秘书长:吴祖榕。李育才副部长到会祝贺并讲话。
16. 积极参与海关总署打击胶合板走私重大专项行动,维护广大会员企业胶合板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国内外行业间、国家间木材加工企业的交流合作。
第三届理事会
17. 2000年9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以林人综字〔2000〕106号文《关于张森林等十四名同志任职的批复》。
18. 2000年10月23-24日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130名会员出席大会,选举并产生第三届理事会会员126家,常务理事53家,选举国家林业局李育才副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江泽慧为名誉会长,选举张森林为会长,沈贵为秘书长。李育才副局长到会祝贺并讲话。
19. 2001年4月14日协会以林产协〔2001〕18号报民政部《关于申请办理胶合板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登记手续的报告》。
20. 2001年12月27日协会以林产协〔2002〕01号报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对纤维板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进行检疫的建议》。
21. 2002年1月17日协会以林产协〔2002〕02号文《关于印发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22. 2002年4月16日协会以林产协〔2001〕09号文报国家林业局《关于申请承担2002年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的报告》。
23. 2002年5月16日以林产协〔2002〕11号文《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造板检疫范围的通知的函》。
24. 2006年1月28日协会在北京举办《中国竹地板消费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25. 2006年3月14日协会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关于推荐人造板进入中国名牌目录的补偿意见》。
26. 2007年3月28日上海召开“诚信基金发布会暨地板行业发展趋势精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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