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目标,立足自治区实际,从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林草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和草种原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和草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及林草种苗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落地,明确了全区林草种苗工作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
下一步,内蒙古将依据实施方案不断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完成全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巩固提升6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和4处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库。加大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国家林木良种基地11处、自治区林木良种基地6处、自治区林木采种基地35处,新建保障性苗圃40处。不断加大“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支撑力度。为推动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铸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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