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增强林业抵御风险能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森林保险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从2013年开始,全面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2013-2023年,全市各级林草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森林资源状况,积极参加森林保险工作。累计投保公益林保险面积6000余万亩,投入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超过1亿元。有效增强了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森林保险取得显著成效。
森林保险在防灾减损和灾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至今,全市累计申报火灾、虫灾、鼠害、风灾、旱灾、雪灾等保险灾害100余起,理赔资金超过4000万元,占保费投入总额的43%。自治区森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累计下拨呼和浩特市森林灾害防治车辆15台,风力灭火机20台,高射程喷雾机1台,防护服50套,悬挂式森林干粉灭火器75个,对讲机20部,无人机3台。经过多年努力,森林保险已经成为林业产业一条稳定高效的防灾减损和灾后重建资金筹集渠道,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森林保险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森林保险政策成效显著,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的稳定繁荣。
森林保险得到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政策性森林保险通过保费补贴和灾后赔付的形式,建立了高效运转的林业生产风险分担机制和财政补贴林业的支付渠道。通过开展森林保险,实施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协调发展,为全市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森林保险在现代林业发展过程中的附加效应逐步显现。森林保险作为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费财政补贴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增强了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大户投资林业的信心,森林保险无形中起到了拉动林业投资的重要作用。同时,森林保险强化了林业经营者的森林资产价值意识和管护森林的责任意识,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开展现代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对发展现代林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森林保险助力林草可持续发展。2023-2024保险年度,全市5个旗县区林草局以及4个分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综合条款》规定和国土“三调”融合数据,已与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领导小组中标的三家保险公司陆续签单投保公益林200余万亩。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林草局将切实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保险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各旗县区开展新一轮投保工作, 从根本上提升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为推动首府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