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做好“管绿、护绿、活绿”三篇文章,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绍兴。2023年,绍兴市森林覆盖率47.03%、森林蓄积量2734.63万立方米,实现持续增长。
绍兴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压紧压实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在全省首创林长联系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模式,市总林长牵头挂联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鉴湖国家湿地公园,构建管护机制。2023年,市县两级林长专题协调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实地调研、月度会商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与短板提升,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以林长制护林网格为基础,积极探索“多效合一”治理体系,新建自然保护地内长期监测样地50处,完成震旦鸦雀、中华秋沙鸭等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任务。全域落实近9.3万株古树名木登记挂牌,为483株古树名木量身定制“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开展古树健康体检1097株,建设古树公园14个。抢抓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和农村公路“共建”政策机遇,以“太平山-雪花谷”共建道路示范试点为引领,摸排储备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共建项目8条、总里程约30公里。
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切实提升林业行政审批质效。完成“稽山古榧”品牌全产品发布,深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广。全面推行共富林长促进林农增收“春风行动”,通过建立共富林长体系,明确共富林长职责和运行机制,确定工作清单(重点项目)52条,努力提升林业带富能力,提升林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