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染防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跟踪回访,该养殖场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到位,消除了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3月,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武鸣区某乡镇某村生猪养殖场在养殖生猪过程中,养殖污水渗漏到周边农田、水沟,对周边农田和水质造成污染。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完全处理存栏量生猪产生的粪污,多余的粪污渗漏到附近农田、水沟、鱼塘,且新建露天污水储存池未做防渗漏及密封措施,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武鸣区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养殖场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整改意见。
主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关联部门共同监督、指导该养猪场限期整改。该养猪场接到整改通知后投入资金,加固围墙和新建防渗漏污水沉淀池设施,对养殖场生产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的排放标准,切实改善周边环境。
据了解,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持与行政机关良好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守护乡村碧水净土,助推美丽乡村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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