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赋予林业部门重大历史使命。
安徽省芜湖市林长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表示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战略擘画,认真履行党中央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责使命,以林长制为抓手,持之以恒开展长江生态廊道建设,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造绿色生态芜湖作出新贡献。
以林长制为抓手,在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上求突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做大做强森林“四库”,统筹优化国土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绿化精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落地上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完成造林绿化34500亩。
以林长制为抓手,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上求突破。坚持扩绿与增汇并重,推进完善林业领域碳调查、计算与报告制度,探索推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补偿制度等,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93万亩、森林抚育2.54万亩。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森林碳汇自愿减排交易制度,加快推进森林碳汇交易,不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提现。
以林长制为抓手,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攻坚上求突破。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黄山松靶向防控、美国白蛾围歼清剿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遏制疫情发展态势,维护生态安全,加强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推进实施“一种一策”防治策略。强化外来物种入侵应急处置,全面提升林业生态质量。
以林长制为抓手,坚持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根本基石。以林长制制度供给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与林木采伐管理等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管理政策,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划定管理办法,落实落细国有林场有关政策。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推动林政案件存量清零、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