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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印发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4-2035年)

发布时间:2024-11-08 18:37: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处东北、华北、西北交汇地带,拥有得天独厚的“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本底,锡林郭勒盟现有自然保护地24个,面积203.04万公顷,占盟域面积的10.03%。保护地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汇集了锡林郭勒盟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承载了全盟最具价值的自然资源,其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对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锡林郭勒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科学谋划锡林郭勒盟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2024年10月15日,锡林郭勒盟正式印发《锡林郭勒盟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基本建成分类科学、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 2035年,自然保护地数量达到27个,总面积203.74万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锡林郭勒盟域面积达到10.06%,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特色,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

《规划》立足全盟自然保护地资源禀赋和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及生态保护格局,衔接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布局和建设任务,以加快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精细管理、高效共享的自然保护地发展新格局为主线,科学谋划了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确立了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和发展对策,提出了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能力、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的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盟自然保护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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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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