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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发行

发布时间:2023-09-17 14:32: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9月7日,第二批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发行仪式在河池市天峨县举行。


截至2023年9月,广西已在试点地区累计实现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26056亩,印发林票总额达3046.61万元,引入1.21亿元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带动414户农户实现户均增收超过7万元。


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改革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扩大林票试点改革区域范围,帮更多林农朋友们算好账、算清账,将更加丰厚的林票收益回馈林农,做到惠民于心、利民于行;二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通过林票为林农贷款“增信”、发行单位承担林票质押、引入“保险+信贷”模式、建立收储担保机制、完善交易流通机制等方面创新实践,做到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三要坚持以目标为引领,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认真担负起主体责任,林业部门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林票发行单位在“良地、良种、良策”上精准发力,做到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集体林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区90%以上的林地是集体林地,45.8%的人口聚居在集体林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区林业部门持续探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持续推动集体林业规模经营、林区群众增产增收。2022年9月,广西印发《“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和发行单位、合作标点物与模式等,并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为首批试点县(区),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出资、村集体或林农出地入股,开展国家储备林合作经营。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按照村集体或林农入股林地量化股权份额,制作并发行具有可增值、可交易、可质押、可变现的权益凭证给村集体或林农,开展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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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雷 韦珍 黄沿程责任编辑: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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