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印发通知,延续设立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力度支持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
相较之前,福建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继续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林业贷款贴息等基础上,将林业改革试点新增纳入补助范围,扶持改革试点县(市、区)开展林权资产量化、林业综合服务提升、林权流转及融资平台建设、现代林业科技园区建设。
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出发,福建省每年择优评选一批现代竹业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新一轮补助将补助范围由10个竹业重点县扩大至15个,补助标准由不超过3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500万元,以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竹产业做大做强。
与此同时,花卉产业发展补助增加“发展花卉储存保鲜设施”,对建设花卉生产设施补助、建设配套提升设施及储存保鲜设施等方面实施补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中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补助标准提高至不超过30万元,以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