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林业合作是一个历史概念,有其演变轨迹和发展脉络。在当代中俄林业合作过程中,俄方有一些诉求和焦虑,贯穿始终。
当代中俄林业合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俄林业合作政策的确立阶段(1997~2002 年) 。中国对俄罗斯林业合作政策最早提出于 1997 年两国首脑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明确将森林工业列入中俄间最有潜力的合作领域。2000 年 11 月,双方政府签定了《关于共同开发森林资源合作的协定》,积极推动中国大型企业参与对俄森林资源开发领域的投资。2001 年 4 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分委会下设立“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常设工作小组”,为开展中俄林业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础。在 2002 年第二次常设工作小组会议上,双方初步达成了编制“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合作规划”的意向,使中俄森林资源共同开发利用规划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第二阶段:中俄林业合作的实践阶段(2003~2012 年)。2003 年 7 月,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常设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召开,双方同意将俄罗斯联邦犹太自治州和托木斯克州纳入中俄林业合作首期规划。随后的 10 年间,双方共同组织编制了托木斯克州、犹太自治州、伊尔库茨克州、楚瓦什共和国、布里亚特共和国等 5 个投资合作规划。这些规划的编制获得常设工作小组、俄罗斯各州政府、商务部的认可,得到中俄两国的高度评价。2009 年 9 月,两国首脑会晤,共同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其中林业合作项目有 20 多个,为两国林业合作打造了更高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两国林业合作向深层次、宽领域方向发展。
第三阶段:中俄林业合作高质量发展阶段(2013 年~至今)。2013 年 9 月,中国正式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投资贸易合作成为给“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抓手,与此同时,中俄林业投资合作不断深化,从传统贸易向贸易投资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的方向发展。2016 年 6 月,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中俄双方签署了《中俄林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林业投资合作是今后合作的优先领域。在此背景下, 中俄林业合作稳步推进,中国海关数据显示 2017 年中俄林产品进出口总额达 65.7 亿美元,同比增长 15.45%,比 2010 年增长了近 50%。截至 2017 年底, 已有300 余家中国企业在俄开展林业投资合作,累计投资近 30 亿美元,建设了 9 个初具规模的林业经贸合作区,创造产值超过 21 亿美元。
两国森工产业链正在逐步融合,投资成为引领和推动中俄林业合作发展的主要动能。
观点来源:《“一带一路”倡议下中俄林业合作现状与政策建议》 宿海颖 陈 勇
来自收入、产业和生态的诉求
在中俄林业合作逐步深化的过程中,我们能明显看到俄罗斯方面利益诉求的递增。对于森工产业链的发展构想,俄方将其具体化为“木材工业综合体”这一概念,由于术语翻译的差异,在有些场合该构想也被称为“森林综合体”。
俄方在总结自身森工产业发展时,承认过去存在的局限:
森林开发单位面积原木单位产量低;森林恢复、保卫和保护效果低;森林资源知识前瞻性低;过剩的制度壁垒;森林原料使用水平低,使经济行业恶化;国内市场规模有限,不足以脱离国外市场形成新产业;由各国因素造成的行业投资吸引力低;科学、技术、人才保障水平低;森林综合体及交叉领域的标准背景法律依据和标准技术基础不完善。
按照俄方的预计,“木材工业综合体”战略(至 2030 年)的落实将会使行业企业创造的附加值增加至 6760 亿卢布(固定价格形式),同时扩大森林综合体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从 0.5%提升到 1%。森林综合体从业人员数量将从 50 万增加至 82 万人。俄罗斯联邦财政系统税收收入将从 910 亿增至 1890 亿卢布。
整个目标透露着俄方对收入递增、产业升级、生态修复的焦虑。作为俄方内政的延伸与邻接,中国对俄林业投资,也必须做出战略战术以及合作心态上的调整。
俄方政策及战略的调整,使得现阶段中方必须加大对俄林业直接投资,而投资规模的扩大,又使中方投资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迅速提升。
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两国元首一致同意要将两国高水平的政治关系优势转化为更多实际合作成果。两国元首提出的要求,既为中俄友好合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包括林业合作在内的双边务实合作注入了政治动力。在更加宏大的历史背景上,两国林业合作将从资源优势互补的现实出发,寻求林业合作发展的深层共识,林业合作已上升到两国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
12月2日访华的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帕特鲁舍夫再次强调:俄中关系牢不可破。
“一带一路” 构想,强调相关各国要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中俄林业合作,正立足于这样宏大的格局和气度。中方面对来自俄罗斯的诉求与焦虑,也展现了大国胸襟。
中国理解每一个国家爱惜本国资源、提升发展水平、谋求合作利益的诉求,甚至,从俄方的焦虑中,我们可以依稀看到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曾经经历过的思考。中方希望看到俄方相关政策的连续性,但也尊重俄罗斯方面从自身战略出发作出的政策变更,并愿意深化合作,主动推动林业合作向符合俄方战略定位的方向发展。
从林业发展顶层设计来看,两国需要保持信息的对称性、完备性,以及政策的连续性,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出互利的政策,提高林业合作的效果。
从企业战略来看,企业或者企业联盟要促进对俄林业合作转型升级,还需要加大对俄罗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制、林业相关信息的跟踪研究,使自身的经营管理符合俄方的战略发展,又能探索出成熟的盈利模式。
从企业战术来看,中方需要主动迎接俄方的政策调整,重点考虑在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木材工业园区建设,在木材深加工、纸浆生产、电子监管、生态复种等即将出现的产业增长点周边布局,将是明智之举。
有的企业家不无感慨:我们正在面临新形势。木材圈曾经流传着那些粗放、励志、神奇的传说,十多年前,甚至二十多年前,在俄方监管缺位、行业处于蓝海的阶段,诸多依仗着胆量和价差嗅觉的商人,在简单模式下赢得暴利,那是百舸争流、各显神通的年代。如今,“弱监管周期”的红利将一去不返,中俄林业合作进入高质量协同发展阶段。
木材生意的形象也将改变,“大老粗”绝不是木材人的标签。俄材的加工和贸易,在合规经营的大前提下,将全面考验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投资形象的能力,将考验企业通过调研实现风险防范的能力,将考验企业对俄方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商业传统进行理解和把控的能力,将考验企业实现本土化管理并赋予企业文化的能力,将考验企业综合考虑两国政策扶持方向做出战略选择的能力。
以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宏观背景,以“一带一路”构想为发展良机,以中俄林业科学的顶层设计为依据,以“高质量发展”为共同追求,以理解俄方的诉求和焦虑为前提,从事中俄林业合作的木材企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俄罗斯工业木材出口有限公司,已经掌握充裕的俄罗斯林权(储量达8000万方),具备行业领先的加工能力,未来,通过有效的合作,在国内参与综合性木业园区的建设,将可以充分沟通来自中国和俄罗斯的木业资源,实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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