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4月1日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改革开放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24条稳外资措施,再次提出要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在今天召开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宗长青介绍 ,《通知》从全力支持外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5方面提出了24条稳外资措施。
《通知》中提出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在线招商方式,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展会,充分发挥投资促进平台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结合各地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投资贸易展会平台,提升专业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对引进外资的带动作用。”
宗长青介绍,《通知》的背景主要有3点:一是疫情发展有了新变化、新特点,需要及时应对;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外资工作有了新部署、新要求,需要具体贯彻;三是商务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需要进行完善和提升。因此,这份文件与之前出台的几份稳外资政策文件相比,是商务部指导当前和全年稳外资工作的一份综合性文件。
“这份综合性文件有4方面突出特点”宗长青认为:
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与稳外资相结合。中央领导强调要在扩大开放中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资工作;国务院也提出要更大力度改革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通知》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提出5项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方面,提出6项政策措施,改革开放举措共11项,充分体现了在改革开放中稳外资的精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通知》既针对外资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举措,包括要精准解决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难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等,体现了问题导向;同时也着眼于全年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目标,提出了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进开放平台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体现了目标导向。
三是坚持稳存量和促增量相结合。《通知》提出要为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个性化问题,让企业活下去、发展好;同时也要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外资大项目签约落地,更好地促进外资增量,还鼓励企业使用未分配利润扩大再投资,这既是稳存量,也是促增量。
四是坚持国际和国内相结合。针对疫情蔓延对全球投资贸易活动的不利影响,《通知》提出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把国内的投资环境打造得更好;同时提出要加强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贸往来国际协调与合作,不断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我国稳外资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