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佳纯 通讯员杨华报道 日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野生动物救护指引,从救护流程、安全防护、严格消毒等方面对疫情期间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疫情期间,要科学收容救护野生动物,做到应收尽收,避免动物由于饥饿、疾病、生存环境不适宜而死亡,同时防止疫病传播。对野生动物的安置分为康复饲养和无害化处理。动物康复后,按照分类、归群的原则转入常规饲养。待疫情结束后,对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经体检合格后选择适合的地点、时间放归自然;对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笼舍圈养,发挥其科学研究或科普宣教的作用和功能。明确为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以采取冰冻保存、制作标本等保存措施,其他救治失败死亡的动物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