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水县是全省林草资源大县,辖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根据三调数据统计,全县集体林面积127.0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3.48万亩,灌木林地38.58万亩,其他林地7.98万亩,竹林地0.0015万亩,国家公益林34.79万亩。我县有着多彩的森林景观、丰富的生物资源、丰盛的森林食品、多元的林业产业、和谐的生态系统以及古朴的生态文化和悠久的人文历史。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高效有序推进。
为加快推进沁水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县委书记、县长以总林长身份签发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总林长令》,要求各乡(镇)和各林长制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8项改革任务23项具体举措,以及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机制试点7项工作任务指标进一步强化认识、高位推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从而实现林权价值增值,全面推广和巩固完善一批成功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二、明晰权属、保障权益,协同发力推进三权分置给林农吃下“定心丸”。
基于全县全面完成林权档案电子化工作,为林权监管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基础。结合2005年林权发证以及2009年林权改革相关资料,为县域内全部集体林权发放了不动产权证,进一步明确了林权归属。近年来,对全县12个乡镇184个村的集体林权全部完成登记并发放不动产证1824本,发证面积69.5万亩,使我县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积极联合不动产、农经等部门开展全县集体林权股权量化到户发证工作,共发放林权证1487本,量化股权6.23万本,涉及股东人口13.3万人,面积57.34万亩,进一步实现了林权明晰与股权精准分配的双重成果,为推动林权改革和乡村振兴双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积极探索林权价值增值途径发展潜力。
一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效显著。全县公益林补偿面积34.79万亩,补偿资金295.7万元,其中涉及176个集体1.25余户群众,补偿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二是绿色新型产业展现蓬勃态势。始终坚持“生态产业一体化”宗旨,依托优质的森林资源,萌生出菁菁实业、圣康生物、柿醋柿酒、十里皇翘等一批实体龙头企业,总投资约2.2亿,年产值0.5亿元,通过公司+村集体+农户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发展中药材酸枣、菊花2万余亩,建设200余亩连翘茶科技产业园,还有在优质的槐林中蜜制出“全国成熟蜜试点基地”的“沁河浪花”蜂蜜等等一系列林业+产业+品牌的高端林产品并逐步走入市场,将打造成为县域富民增收、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理标志产品,林业产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探索林权抵押融资多元化发展之道。相关企业、林权大户通过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质押贷款等政策缓解了部分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是晋城市绿草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县胡底乡植树造林2000余亩,通过林权抵押向银行贷款融资150余万元,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林下养殖、田园采摘等项目,累计带动135户485人增收,发放务工分红资金120余万元,融出了林草产业新路径。
四是积极挖掘森林康养产业增值潜力。沁水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3处;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1处;“中国森林康养人家”8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5个。随着太行一号线、百里沁河经济带等项目的实施,康养旅游村镇正逐年增加,结合一张张靓丽的名片和县域内独特优质的生态资源,将着力探索通过林权流转、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深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领域充足的绿色产业潜力,切实提升林地资源产出,从而进一步实现林权价值增值。
五是政策性森林保险构筑起风险屏障。近年来,全县累计在森林、古树名木、野生动物和特色经济林方面投入保险资金1988.013万元,理赔金额达801.3055万元。其中:2023年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14.9万亩,承保206.9874万元,理赔金额83.45万元,赔付率40.32%;古树名木投保11.7万元,理赔金额6.2万元,赔付率52.76%。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投保金额120万元,理赔金额107万元,赔付率89.17%。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累计承保金额为69.97万元,面积8746亩,共涉及种植户659户,理赔金额130.8673万元,年均赔付率达238%。
下一步,沁水县将积极探索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中好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改革,让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法规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改革目标如期完成并展现出现代化林业发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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