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提高林农收入和生活水平,围绕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总体部署,按照省深化集体林改调研组提出睢宁县“先行先试”工作要求,徐州市睢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睢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是推进林地“三权分置”。将林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三权分立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使林农和承包经营的企业、大户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林地资源,增加林地的产出和附加值,保障林地所有人、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可以更好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实施后,林权发证存在地类冲突问题,导致非林地上的林木得不到法律层面的保障和认可,睢宁县局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突破“林、地”一体化发证困局,在符合林地标准的情况下,给与林木权属独立发证。
三是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四是推动金融赋能政策实施。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把海量的森林资源变成“绿色提款机”,积极对接研商金融部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向“快车道”。
睢宁县将稳妥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为全省林改工作探索出易执行、可复制的林权改革工作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